• 新闻资讯   News
    最新资讯   New
    $Block01_LeftItem$
    联系我们   Contact
    你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资讯

    游泳场所高危许可证办理场所设施要求有哪些?

    2023-7-5 11:10:22      点击:

    游泳被列入高危险性运动项目后,所有涉及游泳项目的场所,必须经体育部门审核并取得“高危许可证”后才能开放。游泳项目属于高危险体育项目,根据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和上海市体育局颁发的《上海市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申请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应当提交申请书、体育设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说明性材料等。
    那么游泳池的安全设施有什么要求呢?小编整理了几个标准要求,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游泳池要求

    1.游泳池的墙壁和池底光滑,不渗水,呈浅色;

    2.游泳池没有盲点;

    3.池面有醒目的水深、深浅水区域的警示标志,或标志明显的深浅水分离带;

    4.带出发台的游泳池,从出发端延伸至少6米,水深不小于1.35米;

    5.水面面积小于500平方米至少有2个出水自动扶梯,500平方米以上(含500平方米)至少有4个出水池自动扶梯。自动扶梯经过平滑倒角处理后,不应有粗糙或锐角;

    6.游泳池、浴室、淋浴房和更衣室的地面防滑,地面静摩擦系数在潮湿状态下不低于0.5,游泳池周围铺设防滑走道,地面静摩擦系数不低于0.5;

    7.游泳池区域的水平照度不低于200lx;

    8.游泳池内的排水设施配有安全保护罩。

    第二,设施要求

    1.夜间开放夜场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应急);

    2.应该有广播设施;

    3.如果游泳池水面面积小于250平方米,应至少设置两个救生观察台。如果水面面积小于250平方米,应根据面积每增加250平方米以内增加一个救生观察台;

    4.救生观察台的高度不小于1.5m;

    5.有救生浮标、救生圈、救生杆、救生板、救生绳、护颈套等救生设备。

    第三,人员资格

    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悬挂在显眼的位置、游泳者姓名、照片、职业资格证书号码等信息。

    第四,警告标语和规章制度

    1.悬挂在显眼位置的“游泳者须知”、“禁止跳水”、“禁止追跑打闹”、“防滑”、必要的安全警告,如“戴泳帽”

    2.在显眼位置悬挂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溺水救援操作规程、溺水事故处理制度、游泳设施、设备和设备安全检查制度、救生员定期培训制度。

    第五、其它要求

    有急救用品,氧气袋等急救用品。

    本公司可提供游泳场所经营高危性体育项目许可相关检查项目服务代办游泳场所经营高危性体育项目许可证高危许可证办理

    咨询网址:www.weigw.com

    咨询电话:021-68072062